根据工作需要,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其中特警(反恐)辅警
20人
,勤务辅警
30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特警(反恐)辅警20人,男性,年龄18—30周岁。从事巡逻执勤、治安查缉、维稳处突等特警(反恐)警务辅助工作。
2.勤务辅警30人,男性,年龄18—30周岁。协助民警开展巡逻执勤、治安查缉、值班备勤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服从分配和安排;
3.特警(反恐)辅警、勤务辅警(男)需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详情见职位表附件);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以上招聘人员限十堰地区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2、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差,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在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
5、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标准
1、特警(反恐)辅警月工资收入2800元起(其中基本工资1900元,绩效工资400元,特勤补贴300元,24小时应急处突补助200元),工龄工资。
2、勤务辅警月工资收入2300元起(其中基本工资1900元,绩效考核400元,乡镇补助50-200元),工龄工资。
(二)单位负担社会保险,并随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三)提供食宿。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免费配发服装并享受分局工会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须知:
1、报名地点:请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号窗口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18942184901(叶先生)。
2、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2张1寸照片。
3、本招聘信息长期有效。
(二)招聘考试
1、体能测试:特警(反恐)辅警需进行体能测试,测试成绩达标人员,参加招聘考试。勤务辅警不进行体能测试。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法律常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算合格,才可录用。
(三)体检、政审
对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名单。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或者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可以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经过以上程序,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分局培训合格,正式录用。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派遣单位为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符合录用条件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以上时间若有变动,请及时关注郧阳网、郧阳就业微信公众号。其他未尽事项,由十堰金光道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郧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名
郧阳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1、本次招聘共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2、驾驶员2名,持驾驶证B证,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
3、办公室文员1名。男性,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以上招聘人员限十堰地区户籍。
5、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6、报名联系电话:18942184901(叶先生)。
7、报名地点:请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郧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8号窗口进行现场报名。(来源:郧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