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共公开招聘159名幼儿园教师和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岗位以湖北省考试院网络平台公布的岗位计划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三)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
(四)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五)学历要求: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放宽到专科);报考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需音乐类或舞蹈类专业毕业,报考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分别需体育类、美术类及相关专业毕业。(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证明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六)教师资格要求: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七)年龄要求:报考幼儿园和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新机制教师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县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3年3月15日至21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hbea.edu.cn/)进行。
2.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本次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试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统一笔试(2023年4月22日)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设置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规定,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报名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提供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供材料视为放弃加分权利。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14∶00--17∶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1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内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1张;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3年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类别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3.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幼儿园为讲故事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异地聘请,由第三方实施。面试分数由考生当场签名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公示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
2.招聘单位的应聘人员(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第23条之规定)。
3.师范类专业。
4.学历层次高者。
5.面试成绩高者。
考察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书面通知考生,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五)选岗、审批、聘用
1.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各学校具体拟聘岗位确定后,由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首个聘期为3年。
2.按程序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按规定时间到岗上班,逾期五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办理聘用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用为教师后,首个聘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准提前申请解聘。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统一政策要求,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严格按制度和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考务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追责;对在参加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列入通城县教师招聘黑名单。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15--486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