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1984年由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原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湖北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拥有丰富的办学层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2年、2016年、2021年连续三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6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入选教育部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入选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2022年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为1978年成立的马列课部,历经政治理论课部、社会科学部、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理论课部,2010年11月,正式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学科教学专业学位硕士点;拥有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和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省级人文平台,先后获批湖北省“学科思政”改革示范点高校和湖北省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基地。
因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学术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的学者担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
2.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熟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的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有领导高校院系或重点研究机构经历者优先考虑。
5.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身心健康,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聘任后全职来校工作,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二、岗位职责
全面主持学院的行政工作。谋划和制定学院的学科发展规划,带领学院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取得标志性成果;组织制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积极引育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
三、聘期及待遇
1.首次聘期为四年。
2.根据应聘者的条件,按照学校有关人事人才政策,实行“一人一议”。
四、应聘要求及时限
1.报名方式及材料: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招聘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1)《湖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自荐表》(见附件)。
(2)附件材料目录清单(PDF版本):
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硕博)、学信网认证材料(本硕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②海内外任职证明材料(任职文件或聘书);
③自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论文、著作、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的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
五、遴选聘任
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聘任等程序遴选,择优聘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430068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7-59750040
电子邮箱: hgdzzb@163.
学校主页:
//.hbut.edu.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