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现将2022年度南漳县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23名,名单如下:卢建英、张艳、李思维、汪海娇、陈珂、施慧音、王莲莲、谢星星、贺旭、唐成超、李敏、刘裔睿、俞鹏飞、王梦莹、秦超、张艳华、王艳、冯茜、罗媛迪、黎慧琴、杨柳、闫雪梅、邓艳艳。
2、考核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人员5名,名单如下:刘佳伟、尹杰、万碧涵、吴文潇、晏旭。
二、体检
(一)时间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1张2寸登记照,于3月15日6:30佩戴口罩到南漳县人社局院内集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710-5240619。
(二)注意事项。考生体检前三天请规律生活(限高脂、高蛋白饮食)和注意休息、不饮酒,避免疲劳,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开始禁食。体检当日应空腹检查,不饮水、不进食(含饮料)直至体检抽血等相关体检项目结束。若有怀孕或特殊情况的,事先报告按程序处置。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请自备现金),直接向体检方交付。
(三)体检流程。体检中心填体检表→拿就诊卡医生开单缴费(现金交费)→到相应科室体检→交体检表到体检科。
(四)纪律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安排,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影响体检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后需复检的,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
本次招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考生配合做好考察准备工作,须于3月21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提交以下资料:
一是考生在体检结束后调取个人档案,如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于体检结束当日,到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开具调档函,调取本人档案;
二是银行征信记录( //ipcrs.pbccrc.org.cn ,报告申请后在24小时内生成)。
三是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考生可于体检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卫生健康局4楼人事股开具协助审查函。
南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