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及分组
详见附件《2023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及安排表》(以下简称《面试安排表》)
二、面试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面试地点
十堰市高级技工学校(北京北路55号,夏家店方向)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面试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上午7:10到指定的候考区集合,按报考岗位分组列队,确认考生身份后进入考生抽签室,宣布面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点名确认,考生将手机、蓝牙耳机、电子手表等含有通讯功能的设备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工作人员再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复核考生证件与考生抽签登记表信息是否一致,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方式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融媒体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按规定比例折算相加,其中结构化面试占30%,技能测试占的70%),满分100分。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成绩当场公布。
三、面试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生抽签区域,先抽取面试序号并登记确认,然后按照抽签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相应候考室、面试考室。
四、面试须知
1.参加面试的考生,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迅速有序离场。
2.考生未按照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不得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所携带的物品(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放置在指定的位置,并在抽签室抽签前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在考务办领取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开始抽签后,凡未按规定上交仍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工具的,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候考及面试期间,要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安排,文明应试。在抽签室、候考室期间,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
4.面试时一律不得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以及本人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有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
本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719-831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