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喇嘛甸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队伍配备,提升基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喇嘛甸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1名。
职位:喇嘛甸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让胡路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乡(镇)、村基层工作经历5年以上者,学历放宽至大专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2、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3、录入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单的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审核报名者的报名材料,确认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喇嘛甸镇人民政府(二楼218室)
联系电话:0459-6608335
四、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证明;
4、《喇嘛甸镇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粘贴电子照片)。
五、考试环节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用。
1、考试时间、地点
通过喇嘛甸镇报名微信群内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由喇嘛甸镇人民政府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体检和政审等手续。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1:1的比例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付。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八、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参照同岗位工资总量的80%确定,试用期转正后按同等职位工资标准起薪,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九、有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喇嘛甸镇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