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有关工作,落实便民服务相关要求,增强工作力量,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招聘对象身份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公益服务事业;
3.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2日期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理员岗位:11名;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10日(周六周日不休,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梨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467-8232078。
3.报名方法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填写好的报名表、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就业创业证的可尽快到本人所属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当日即可办结发证)。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与聘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岗位待遇
(一)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安排至相关岗位从事辅助性工作,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期满后如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可以续签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日常考核管理及工资待遇参照市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人员管理执行。
(二)为选聘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其中个人应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服务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六、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梨树区人社局,0467-8232078。
梨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