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富裕县纪委监委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党风政风监督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无违纪、违法记录或其他不良表现、不良记录。
(二)有较强的责任心,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积极主动参加统一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正廉洁、作风正派,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能按照工作要求提供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能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纪法观念较强。
(四)系富裕县常住人口,身体健康,男女不限,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身体条件参与党风廉政监督工作。
(五)本人或近亲属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党风政风监督员的人员,不得聘请为党风政风监督员。
二、选聘名额
党风政风监督员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请,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的公信人士,为无报酬的义务工作者。本届“党风政风监督员”拟招聘10人,聘期为二年,受聘期满自动解聘。
三、选聘程序
从全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团体代表、民营企业家、专家学者以及企事业单位员工、社区居民(村民)、新闻工作者、个体工商户等群体中选聘,人员构成比例向普通干部、管理服务对象及基层群众倾斜,确保人员构成更加全面合理,使监督工作重心更贴近基层。选聘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uyu.gov.cn)和“富裕融媒”、“富裕清风”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自行下载报名申请表,填写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1寸蓝底彩照2张,直接送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3005室,联系电话:3139064,联系人:王佳郁)。有工作单位(含企业)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加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组)公章。个人自荐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四、考核聘用
县纪委监委将对公开选聘报名人员按照选聘条件逐一审核,初步拟定选聘候选人员名单,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定后进行公示,由县纪委监委颁发党风政风监督员聘书和工作证。
中共富裕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富裕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