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洛阳市洛龙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6名,其中辅助执法岗位3名、后期制作岗位2名、中文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且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学历及岗位要求(见附件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新闻传播学、影视制作、法律类,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3.男女不限,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有关部门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4)直系血亲、配偶或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吸毒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非法邪教组织分子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地点
洛阳市洛龙区消防救援大队(洛龙区五环街5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至3月1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消防救援大队(洛龙区五环街5号)。
3.凡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认证报告2份(自行在中国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事文秘、宣传相关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证明内容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从事岗位及工作时间;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6)《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
联系人:麻女士 联系电话:18538888979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具体安排将进行电话通知,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份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包括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操作等,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和面试均由有资质的专业招收机构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验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洛龙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逐个进行政治审察,审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照洛龙区消防救援大队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底薪2200元,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工龄情况工资保持一定幅度逐年递增。周末双休,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每年安排公休。
咨询电话:0379-63000129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