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岗位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医护人员7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5月8日17:00前通过邮件提交《河海大学医务岗位应聘申请表》完成个人报名(以附件形式发送,word或pdf格式;邮件地址:xyyyfs@hhu.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河海大学医院应聘材料”)。
(二)材料邮寄
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8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学校(非EMS邮寄的材料恕不接收,日期以邮戳为准),具体邮寄地址见联系方式。应聘材料包括:
(1)《河海大学医务岗位应聘申请表》。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3)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执业证书复印件等(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套。
(4)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1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报名截止后,学校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程序
(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确定本次公开招聘简历筛选、考核方式等。考核主要通过笔试和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百分制的总成绩。
(二)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身份信息核实后参加考核。
(三)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及应聘者实际工作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四)拟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通过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最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五、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聘用
本次招录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聘用,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5-837864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医院办公室
邮编:210098
河海大学人事处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