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丰区绿色节能和公房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1名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以后工作正常调整;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三)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黄海西路10-1号五楼)。
(四)咨询电话:18994829905
(五)报名材料:
1、《盐城市大丰区绿色节能和公房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须将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工单位委托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2、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人选;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并出具体检合格报告。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并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www.ycdf91.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大丰区绿色节能和公房管理中心委托大丰区汇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大丰区绿色节能和公房管理中心工作。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五、待遇
试用期间按照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由盐城市大丰区人社局、住建局共同负责并全程监督。
人社局监督电话:0515-69188530、0515-69188529
住建局监督电话:0515-8353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