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公安三龙派出所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辅警四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条件
辅警四名(主要从事文职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男性,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等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02、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13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三龙派出所
(四)联系人:韦警官18862036020 李俊锋15358238110
(五)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六)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用工单位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2.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03、 招聘程序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和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并公示。
04、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派遣到三龙派出所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负责协商解决。
录用人员在从事社区工作期间,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违反规章制度和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05、 工资待遇及管理
基本工资+工龄补助+考核补助+加班补助,对聘用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岗位职要求,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经试用期考核合格,方能正式聘用。
06、 招聘工作监督
此次招聘由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三龙派出所负责并全程监督。
公安局监督电话:0515-8353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