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分校

您当前位置:河南人事考试网 > 河南公务员考试 > 备考技巧 > 行测 > 2024年河南省考行测备考:揭开《民法典》中居住权的

2024年河南省考行测备考:揭开《民法典》中居住权的面纱

2024-02-20 16:41:48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同步人事考试网发布:2024年河南省考行测备考:揭开《民法典》中居住权的面纱,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uatuhn123) 。备考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为你推荐公务员备考用书面授课程

  2024年河南省考行测备考:揭开《民法典》中居住权的面纱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开幕,会议表决并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该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它囊括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共7编,1260条。在《民法典》物权编的用益物权分编中新增了居住权,从而使在中国被讨论超过20年的居住权,经过一波三折,终于被写进法律,从而实现合法化。

  一、剖析《民法典》中的居住权

  1.居住权的概念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指在不改变住宅所有权的前提下,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通过订立合同或遗嘱等方式,使居住权人对所有权人的住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是不享有收益、处分权。

  2.居住权的设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可以通过订立合同或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才会设立,不登记不设立;居住权的设立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不可采取口头形式;和租赁不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居住权应无偿设立,并且居住权人不得出租。

  3.居住权的消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居住权期限到期之时或者居住权人死亡之时,居住权也就彻底消灭;居住权是为了扶贫济困,仅限于个人居住,不得转让、继承。

  二、《民法典》新增居住权的意义

  为了解决我国人口龄化日趋凸显带来的住房难题,我国地方政府推出了“以房养老”的政策,但该政策在我国并未得到广泛认可。居住权的出现解决了我国“以房养老”所面临的困境,也为我国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保障。此外,居住权也符合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具有扶贫济困的意义。

  三、热点分析及预测模拟题

  1.从历年国考、省考常识判断的考情来看,考题中往往会涉及到当年新增或新修改的内容。居住权作为《民法典》新增的内容很可能成为考查的重点,在考查时可能结合案例或直接考查考生对法条的深度理解。

  2.【例】电视剧《都挺好》中苏大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苏家三兄妹反对苏大强在房产证上加保姆蔡根花的名字。倘若苏大强为满足蔡根花的安全感,同时又让子女无后顾之忧,故将房屋的居住权转让给蔡根花使用,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蔡根花在和苏大强签订的合同成立后享有该房屋居住权

  B.苏大强去世后,蔡根花可以继续无偿居住该房屋

  C.蔡根花去世后可以将该房屋居住权转让给自己的法定继承人

  D.蔡根花和苏大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不管苏大强是否去世,当事人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蔡根花都可以继续无偿居住该房屋。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蔡根花在和苏大强签订的合同成立后不能享有该房屋居住权,他们需要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A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蔡根花去世后不可以将该房屋居住权转让给自己的法定继承人。C项错误。

  D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因此,蔡根花和苏大强不能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D项错误。

  ——推荐阅读——

  【省考快讯河南省考招录资讯汇总备考图书|网课推荐

  【历年公告】【历年分数线】【成绩查询】【面试名单查询】【晒分数查分差

  【历年招考日程】【招考信息汇总】【点击加微信】【常见问题咨询

  以上是2024年河南省考行测备考:揭开《民法典》中居住权的面纱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南省考笔试备考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网频道。如有疑问请加【河南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备考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为你推荐公务员备考用书面授课程

河南公务员招考信息

本文标签: (编辑:周小图)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识别左图:客服二维码
关注获取:每日信息资讯
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左图:客服二维码
验证信息:国考
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河南公考学习套装5.0-奔跑吧学霸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