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辽宁商人被涉毒警察指证(7)
2011-10-11 20:2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腾讯新闻-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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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称,“被告人冷国权在侦查阶段有罪供述,得到了同案犯供述印证,并有相关证据在卷佐证,其后翻供没有证据支持,故其辩解和辩护人意见不能成立。”
一审判决认定,冷国权伙同他人,多次走私、贩卖毒品(共4次,4850克),判决其死刑。李英全亦被判死刑。鲍忠武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李春吉被判无期。
冷国权的辩护人许荣不认同判决。她认为,目前定罪,证据不足,用于定罪的只有同案犯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而且供述互为矛盾。
细看一审判决书,能发现案犯的“有罪供述”存有矛盾。
鲍忠武在供述中称,2009年1月18日,大约凌晨4、5点,我找冷国权拿毒品,交易在冷国权办公室,冷国权给我一袋冰毒,我给了他25000元。
而冷国权在供述中称,2009年1月18日,早上8点多,鲍忠武开车到我边贸点,拿了冰毒。鲍忠武给了我8000元,说剩下的钱以后给。
交易毒品的时间,一个说是“凌晨4、5点”,另一个则说是“早上8点多”,存在矛盾。
鲍忠武的供述,还和冷国权的手机通话详单有出入。
鲍忠武在供述中称,2009年1月17日下午,冷国权给我打电话,说当晚能从朝鲜人手里进一些冰毒,问其买不买,我称要看样品。
记者得到一份丹东市公安局调取的冷国权通话记录,该记录显示,1月17日下午,没有冷国权与鲍忠武的通话记录。
冷国权的通话记录显示,他与鲍1月17日的第一次通话时间,是在晚上11点17分。随后在18日凌晨0点55分、1点37分、2点34分以及3点22分、3点45分、4点22分都有通话。
冷国权在看守所内,托人给哥哥捎去了几封信,信中讲述了18日凌晨所发生的事。
冷国权在信中说,那晚我和妻子、母亲还有一个姓崔的客户在办公室。我跟客户一直在谈海螺壳的行情。晚上,鲍忠武打电话给我,要借钱。一开始我不想借,推说自己没钱,现在太晚,有钱的人都睡了。后来鲍忠武又打了几次电话,我找了25000元给他送去,和他约在吉安小区。
“弟弟还说,18日上午8点左右,鲍忠武去他住处,将25000元还了他,并说已找到别人借了钱。”冷国府回忆说。
冷国府说,去吉安小区的路上,有许多24小时监控的摄像头,这些录像过一段时间会被删除。他们一审前曾向警方申请调取摄像,得到的回复是,“即便拍到了冷国权的车,也不能证明是冷本人驾驶。冷还是有可能打车去码头取毒品”。
冷国府一直在联系那个崔姓商人,希望他能出庭作证,但目前还没联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