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开选拔20名工作人员到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拔。
二、选拔资格及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
2、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具有行政事业手续的正式工作人员(教师除外);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选拔公告
在报名地点、登封市电视台、登封市政府机关信息网、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
河南华图网等媒体发布选拔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2010年12月22日至2010年12月26日,每天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30
报名地点:登封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东大厅
联系电话:62818829
报名时需携带:
1.毕业证;
2.身份证;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4.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行政事业手续证明;
5.工作单位出具准予报考的证明;
6.每人交考务费72元。
以上所需提供的材料除市编办和市人社局出具的证明、单位证明交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1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若招考比例低于1:2的,按比例相应减少选拔人数。
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拔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拔规定的将取消其选拔资格。
(四)素能测评
素能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素能测评总分为200分。
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拔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通过对一些结构化问题的分析、判断、处理和对一些事物的观察、叙述等来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协调、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自我认知、临场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过程中,开启电子监控设备对考试情况进行现场全程监控,若发现考生有舞弊现象,经市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考生舞弊处罚规定》取消考试成绩。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按选拔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成绩均在市政府机关信息网、市政府门户网站、
河南华图网站、报名场所进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经体检和考察发现不具备选拔条件的不予选拔,出现的空额按素能测评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与考察
由登封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通过的人员进行政审与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选拔。空缺名额由进入体检且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素能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出现素能测评成绩末位并列的,进行加试后,再确定拟选拔人选。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报名地点、登封市政府机关信息网、登封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八)录用
1、根据素能测评成绩、体检和考察、公示情况,择优确定选拔人员,并按事业单位选拔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3、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登封市公开选拔市委市政府督查
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