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洛阳招聘交通协勤人员300人公告
2011-06-24 09:56 河南大学生村官考试 //ha.huatu.com/cunguan/ 来源:洛阳人才网
根据洛阳市交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按照公安部、省厅关于交通协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洛阳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的招聘原则,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实施交通协勤人员招聘工作。现发布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分为A、B两类:
A类:招聘200人(男性180人,女性20人)。具有洛阳市(含八县、一市和吉利区)户口、中专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毕业生),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81年6月30日后至1993年6月30日前出生);
B类:招聘100人。具有洛阳市(含八县、一市和吉利区)户口的退伍军人,高中以上学历,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年龄18至35周岁(1976年6月30日后至1993年6月30日前出生);
(二)报考交通协勤人员,除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身高等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自愿从事交通协勤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为“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8、正在部队服现役的;
9、超计划生育的;
10、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二、岗位安排
交通协勤人员录用后,一律安排在道路交通管理一线,协助民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29日(每日8:30-11:30;15:00-18: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人才市场(洛阳市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1)A类: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B类: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5、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
(2)报名时填写《交通协勤人员招聘报名表(×类)》一式两份。
(3)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交纳考务费30元和信息采集费12元。
(4)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拟免交报名考务费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开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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