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3 19:33:28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
【导读】华图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同步河南华图发布: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资料:法律常识民法部分2(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 。
10.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可分为双方法律行为与单方法律行为;双务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11.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由被代理人承受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代理的基本法律特征是:(1)代理行为是代理人的行为,而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却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是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资料:法律常识民法部分2(2)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初任检察官考试备考,河南初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法律基础知识 (编辑:admin)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