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3 19:55:06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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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法律特征是:(1)它是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3)它是当事人之间以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4)它所确立的是债权债务关系;(5)其所确定的内容是符合法律的。
19.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0.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1)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要件:①要约须由要约人向相对人作出意思表示;②要约须是受相对人承诺拘束的意思表示;③要约须具备合同的各项必要因素。
(2)承诺,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的要件:①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②承诺之意思表示须与要约一致;③在承诺期间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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