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0 09:57:33 河南银行考试网 //ha.huatu.com/jinrong/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银行招聘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信阳农信社招聘考试辅导:农信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银行招聘考试交流群汇总】 。备考河南省银行农信社等招聘考试,为你推荐备考用书,【银行农信社用书】,【银行农信社网课】。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 。
推荐:河南农信社招聘信息 高分过关课程 咨询电话:0376-615177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6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企业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财金[2001]25号)规定的精神,现就农村信用社应收未收利息核算办法调整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更改有关会计科目名称,调整核算内容
(一)将原“1291贷款呆账准备”科目名称更改为“1291呆账准备”。信用社按照规定,以各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的年末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账准备在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是资产类的减项,余额在贷方。
信用社提取呆账准备的资产包括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不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确定期末价值的债券投资和购买的国债本息部分的投资)、拆借(拆出)、应收利息(不含贷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租赁款等债权和股权(呆账准备的提取比例另文下发)。
(二)将原“108已核销贷款呆账”科目名称更改为“108已核销呆账”,本科目核算经批准已核销的呆账资金和经批准冲减当期利息收入的表内应收利息(统称为呆账,下同)。已核销的呆账记本科目的收方,收回已核销呆账按表内科目进行核算外,同时记本科目的付方。本科目余额反映信用社已核销呆账的期末总量。
本科目应按已核销呆账资金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户。
二、取消科目
(一)取消“1293待处理抵债资产损失”科目,将该科目余额分别转入相关的呆账贷款类科目中。
(二)取消“110已核销坏账损失”科目,将该科目余额全额转入“108已核销呆账”科目中。
三、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后,其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未满180天(含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列入表外核算,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有关会计分录为:
(一)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未满180天(含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借:应收利息××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二)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期损益,列入表外核算:
1.计算应收利息时:
收: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目)××贷款户
2.收回逾期贷款利息时:
借:现金(或有关科目)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付:逾期贷款应收利息(表外科目)××贷款户
四、对已经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贷款本金或应收利息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以后,农村信用社要相应作冲减利息收入处理。会计分录为: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红字)
贷:应收利息××贷款户
同时:
收:已核销呆账(表外科目)××贷款应收利息
五、对于2000年12月31日以前纳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农村信用社应分项逐笔及时按规定进行清理,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案。对清理出来符合冲减利息收入条件的应收未收利息,原则上分5年均匀冲减利息收入。由于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期限的,必须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同时,停止执行坏账核销政策。
各省应在“1321应收利息”科目下增设“待核销应收利息”二级科目,反映农村信用社2000年12月31日以前已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的核销情况,该二级科目内的数字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对2000年12月31日以前已计入损益的应收未收利息分项逐笔及时清理后,符合冲减利息收入条件的应收未收利息,转入“1321应收利息??待核销应收利息”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待核销应收利息
贷:应收利息××贷款户
冲减利息收入时的会计分录按本文四、中的规定执行。
六、农村信用社按规定应向借款人收取的应收未收利息的复利,暂不计入损益,在表外核算,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会计分录按本文三、(二)中的规定执行。
七、贷款本金逾期超过180天(不含180天)的,作为呆滞贷款,其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期损益,在表外核算,实际收回时再计入损益。会计分录按本文三、(二)中的规定执行。
以上是信阳农信社招聘考试辅导:农信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2012,信阳农信社招聘,金融从业知识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银行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金融从业知识 (编辑:admin)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