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8 16:15:04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河南检察院辅导法律基础知识:无权代理,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 。
推荐:河南法院检察院招聘 河南法院检察院备考专题 Q群:117921702
河南全省公职考试信息汇总 订阅手机报:网罗所有招考信息、考试资料
河南检察院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报考法律、刑事侦查、司法警察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法律;报考其他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为相应的专业知识。为了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河南检察院考试,河南华图特整理相关备考资料。
无权代理
5.4.1 种类
无权代理包括:(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5.4.2无权代理的后果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1)本人的追认---有效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2)本人拒绝追认---无效
明示/默示拒绝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一旦本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就确定地转化为无效民事行为,由各方当事人按照过错程度承担法律责任。
(3)催告-----不直接产生法律后果,应等待被代理人回应。
在被代理人追认前,相对人可以催告,请求被代理人对是否追认代理权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不属于形成权)
(4)撤销权
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有权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已经作出的意思表示,此为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有两个条件:(1)善意相对人。(2)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
追认权、撤销权在性质上也属于形成权。催告权不属于形成权。
以上是河南检察院辅导法律基础知识:无权代理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南检察院培训,法律基础知识,河南检察院辅导,河南华图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法律基础知识 (编辑:华小图)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