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3 10:35:5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14河南检察院专业课:指定辩护,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 。
指定辩护 ★★★ |
对象 | 只能是律师 | |||
适用前提 | 没有辩护人 | ||||
申请主体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 | ||||
义务主体 | 公、检、法 | ||||
指定程序 | 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 ||||
适用情形 |
应当指定的情形:①盲、聋、哑人;②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 ||||
精神病人;③未成年人;④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 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 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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