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南公务员面试热点:处罚“跨区域用盐”于法无据
2014-11-03 10:2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李克杰 来源:新京报重磅消息:凡是河南华图QQ群成员报班均优惠100元,推荐QQ群:389235113 、389289834、259862358【限公职类考试省考、政法干警、招警、国考、选调生】
QQ群:河南公务员面试必胜群 389235113、389289834、259862358
【华图教育ha.huatu.com - 河南公务员面试备考热点】
2014河南公务员考试笔试已经告一段落,面试时间预计在11月份。考生们对于2014河南公务员面试也应该提前着手进行准备。河南公务员考试网(//ha.huatu.com/)为你精选河南公务员考试与面试相关的辅导资料供广大考生练习。
江苏的规定意在禁止并处罚“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碘盐”的违法行为,并不涉及跨区域使用碘盐的行为。
江苏徐州新沂市一大排档老板老陈用了2斤连云港的盐,竟被罚了5000元。盐是真的,只是因为跨区域用盐,老陈不明白:“至于处罚这么重吗?”对此,新沂市盐务管理局盐政稽查科的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江苏省有关规定,老陈的这种情况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因为之前老陈拒不接受,该局才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1日《现代快报》)
跨区域用盐2斤就被重罚,不要说大排档老板老陈“不明白”,就连我这位法律专业人士也不明白。我查阅相关法规规章后,发现这样的处罚根本于法无据。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中,都没有关于食品和副食品生产销售者“禁止跨区域用盐”的规定。从其立法目的及其具体规定看,对于食盐使用者而言,只要不跨区域贩卖食盐破坏食盐专营秩序,不违反规定使用非碘盐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为自用而少量的跨区域用盐,国家是不予禁止的。
而根据《江苏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实施办法》规定,宾馆、饭店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以及饮食摊点,必须使用合格的加碘盐。所用加碘盐应当从当地盐业公司或者其委托的碘盐转批点、持有《碘盐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网点或者基层人民政府指定的碘盐送销机构购进。(第30条)与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相比,地方政府明显克减了公民权利,违背我国的立法原则。不仅如此,条文本身还用词模糊,难以准确理解和执行。比如“当地”指的是本省、本市、本县抑或是本乡镇?更关键的是,上述实施办法也没有对“跨区域用盐”设置罚则。该实施办法的原文是这样的:“宾馆、饭店以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和饮食摊点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碘盐的,由县级以上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使用合格碘盐,没收其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44条)这也充分说明,江苏省政府的规章意在禁止并处罚“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碘盐”的违法行为,并不涉及跨区域使用碘盐的行为。
近期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推荐活动 | ||||
2014河南公务员面试 | 2014河南最新招考信息 | 2014河南招警面试 | 2014河南农信社考试 |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 |
2014河南公务员考试指南 | 2014河南政法干警面试 | 成绩查询预约 | 红领培优仕途班 | 历年真题在线做 |
(责任编辑:苏永霞)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