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2 13:31:50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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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大家带来《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难点练习题》,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一般考试都比较常规,难度不是很大;但是随着竞争力的增大,为了考试有一定的区分度,或者在一些地方事业单位考试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难度较大的考点。为此,给大家总结了几道法律练习题,供大家掌握这部分难度较大的知识。
1.下列关于刑法中因果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行为和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就要负刑事责任
B.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C.甲在海边打伤了乙之后便离开,由于海水涨潮乙被淹死。甲的行为和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D.丙将丁打伤,丙在送丁去往医院的过程中丁被汽车撞死了。丙打伤丁的行为与丁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
【答案】A。解析: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据此B选项说法正确,不选。负刑事责任的前提是构成犯罪,而构成犯罪按照通说观点必须具备四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同时具备才构成犯罪。如果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够成犯罪,因此只有因果关系的客观方面要件而没有主观方面等要件就不够成犯罪。A选项认为只要具备因果关系的客观要件就构成犯罪,从而就负刑事责任的说法是不对的,故A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当中涉及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海水涨潮,海水涨潮是能够预见到的,也是正常因素不是异常因素,只有异常因素才会阻断因果关系。甲在海边打伤乙后,海水涨潮不会阻断因果关系,因此甲打伤乙的行为和乙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也涉及因果关系的介入因素汽车撞人,汽车撞人是异常因素,是无法遇见的,阻断了丙打伤丁和丁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丁的死亡是由汽车撞死的而与丙打伤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D选项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选A。
2.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想象竞合犯:( )
A.醉酒驾驶机动车运输毒品的
B.醉酒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死亡的
C.非法侵入住宅杀人的
D.开一枪打死一人打伤一人
【答案】C。解析: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的数罪,是指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对于想象竞合犯按照择一重的原则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运输毒品构成运输毒品罪,但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运输毒品就成立危险驾驶罪和运输毒品罪的想象竞合犯,A选项属于想象竞合犯,不选。醉酒驾驶机动车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B选项属于想象竞合犯,不选。开一枪打死一人打伤一人,打死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打伤一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只开了一枪,只是实施的一个行为,开一枪打死一人打伤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D选项属于想象竞合犯,不选。非法侵入住宅杀人的,不是想象竞合犯而是牵连犯。牵连犯是指犯罪手段与结果,与目的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从一重或者择一重处罚。非法侵入住宅是手段,杀人是目的,是手段和目的之间存在牵连,并且分别触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杀人罪。C选项非法侵入住宅杀人的是牵连犯而不是想象竞合犯。故本题答案选C。
3.2020年1月1日,张某因工作需要向王某租赁了一辆越野汽车。1月8日,张某向王表示想要购买此越野车。随后,在1月10日,王某表示同意出卖。1月15日,张某与王某正式签订了该越野汽车买卖合同。本案中越野汽车所有权何时转移:
A.1月1日 B.1月10日 C.1月8日 D.1月15日
【答案】B。解析:根据我国《物权法》第 23 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物权法》第 24 条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两种情况。所谓观念交付,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特别的约定,采用变通的非现实交付的办法,来代替实际交付。观念的交付主要采取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三种方式。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财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为交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在本案中,张某在1月10日之前已经占有了越野车,1月8日张某表示购买,1月10日王某表示同意出卖,此时王某的承诺生效了,也就是合同生效了,此时合同生效的时间汽车所有权转移。故本题答案选B。
通过这三道练习题,相信大家已经感觉到它是有一定难度的,没关系,只要大家不断关注我们华图网站,这些难点就会逐步得到解决。希望大家继续关注下期练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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