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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试题与解析

2020-04-02 13:31:51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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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大家带来《法律试题与解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 关于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章

B.任何的法律的效力都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

C.所有规章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D.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效力相同

1.【答案】C。解析:我国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法律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C项错误。其余三项均正确。故本题答案选C。

2. 下列构成不作为犯罪的是:

A.甲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果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甲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甲未呼救,周某溺亡。

B.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倒深水区域教其游泳。贺某突然沉没,乙有点害怕,忙游成功,贺某溺亡。

C.丙某邀请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掉落河中。丙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

D.丁到湖中游泳,见李某也在游泳。李某突然退抽筋,向唯一在场的丁求救。丁未予理睬,李某溺亡。

2.【答案】B。解析: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简单概括不作为犯罪,就是应为、能为、不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法律明文规定的积极作为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其中,对先行行为引起的积极作为义务,我国刑法界的通说认为,先行行为只要足以产生某种危险,就可以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而不必要求先行行为具有违法的性质。B项中,乙将贺某拉到深水区,这一先行行为足以产生使贺某溺水的危险,乙对贺某有救援的义务,而乙未履行这种义务,使贺某溺亡,构成不作为犯罪。其余几项均不构成。故本题选B。

3. 甲为获得选拔考试的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条高档烟,乙拒绝。次日,甲再到乙家,偷偷将价值一万元的手表放在茶几上离开。乙并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手表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保姆的行为够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认定甲构成行贿与乙不构成受贿罪并不矛盾

3.【答案】C。解析: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本)》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据此,保姆的行为不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C项错误。其余选项均正确。故本题答案选C。

4.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十一部法律。以上材料体现了: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B.全国人大常委会具有立法权

C.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

D.全国人大行使最高决定权

4.【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定立法权主要包括:(1)制定和变动法律权;(2)解释宪法和法律权;(3)立法监督权;(4)其他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活动,就是运用这四方面立法权,在它们所能调整的范围内进行立法的活动。故本题答案为B。

5. 行政权的设定、分配和控制,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结构、规模、地位和职权职责等方面的法律属于:

A.行政行为法 B.行政组织法 C.行政程序法 D.行政救济法

5.【答案】B。解析: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由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任务、地位、组成、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编制,以及有关行政工作人员(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及其职务上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范所组成。故本题答案为B。

6. 某日,张某和朋友们在一饭店生日聚餐,期间,不认识的临桌而坐的两人因为言语冲突,打了起来。张某劝架,拉架中,被对方误伤,头部流血,对方一看伤了人就赶紧跑了。送医院后,张某被查出轻微脑震荡。对张某的医疗费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该由造成其受伤的人支付

B.应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C.如果打人者拒绝支付,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D.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再向打人者追偿

6.【答案】B。解析:我国《社会保险法》第30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故本题答案为B。

7. 父母离婚后,约定小刘随母亲生活,父亲支付抚养费,直至小刘成年为止。2018年小刘年满18周岁,考入大学,但父亲却不再支付他抚养费了。按照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刘已成年,父亲没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

B.小刘尚不能独立生活,父亲扔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C.如果小刘父亲具有支付能力,就必须继续支付抚养费

D.如果小刘母亲没有支付能力,父亲就必须继续支付抚养费

7.【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小刘已经成年,且不符合不能独立生活的条件,其父没有义务支付抚养费。故本题答案为A。

8. 某日,王女士晚饭后在小区散步,突然一条狗向她跑过来,王女士受到惊吓摔倒在地,送医院后被诊断为左股骨骨折。王女士要求李某(养狗者)付医药费。调看监控后,李某认为不仅狗没有碰到王女士,且她穿着拖鞋,有可能是自身原因,因此不肯付医药费,按照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狗并未碰到王女士,因此李某不应赔偿王女士医药费

B.因王女士穿拖鞋属保护不当,因此李某不应赔偿王女士医药费

C.因王女士受到狗的惊吓而摔倒,因此李某应赔偿王女士医药费

D.双方都有责任,李某应部分赔偿王女士医药费

8.【答案】C。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王女士是受狗惊吓而摔倒受伤,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王女士对损害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李某应当赔偿王女士的医药费。故本题答案选C。

9. 根据解释主体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立法解释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需要明确法律含义”的情形下对法律所作的解释

B.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对“法律具体应用问题”所作的解释

C.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而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

D.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其效力等同于法律,但不是法律本身

9.【答案】CD。解析:A选项我国的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B选项司法解释是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公安部、司法部不属于司法机关。A、B选项错误,C选项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是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而学理解释是学者的解释没有法律效力正确。D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其效力等同于法律,但不是法律本身故本题答案为CD。

10. 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其最主要的精神是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因为:

A.义务的存在是权利存在的前提 B.权利必然伴随着保证其实现的义务

C.权利和义务具有平等性 D.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

10.【答案】BC。解析: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之一内容是权利和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相统一的。故本题答案为BC。

以上就是我们通过对近三年的试题分析所选出的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试题,希望大家能够在对做题的过程中把握出题方向,更加合理地安排自己的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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