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2 13:31:52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
【导读】华图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同步发布:质押权考点汇总,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 。
【导读】
为大家带来《质押权考点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担保物权在历年的事业单位考试中出现较多,今天就担保物权中质权的内容给大家做相应的汇总讲解,希望能帮助大家对质权有更好的理解。
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自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例题再现】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分为( )。
A.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
B.不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C.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D.不动产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答案】C。解析: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故本题答案为C。
【例题再现】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_____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答案】B。解析: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未设立。甲将自己的汽车质押给乙,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动产质权自交付是设立,甲的汽车未交付给乙,质权未设立,故本题答案为B。
【例题再现】李某向张某借款5000元,并将其一部手提电脑交给张某作为担保,一旦李某未按期还款,张某可以将该手提电脑折价或者以拍卖所得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
A.订金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答案】B。解析:李某向张某借款,并将其一部手提电脑交给张某作为担保,设立了动产质权。故本题答案为B。
【例题再现】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时设立
A.质押合同成立
B.交付股票
C.办理出质登记
D.公司同意
【答案】C。解析: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本题答案为C。
相关推荐
以上是质押权考点汇总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法律知识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编辑:admin)上一篇:民事诉讼法的亮点考查
下一篇:如何做到法的执行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