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2 14:28:32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
【导读】华图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同步发布:关于《公务员法》新修改部分解读(一),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 。
【导读】
为大家带来《关于《公务员法》新修改部分解读(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会涉及到的一门法律,尤其是今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而我们国家的考试有个规律叫“新法必考”,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新修改部分进行学习和掌握。
一、总则
(一)进一步明确了公务员的地位和性质(第二条)
[旧]: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新]:……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二)在“原则”里新增了指导思想及有关要求(第四条)
[旧]:公务员制度坚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新]: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三)对干部任用原则进行了进一步阐述(第七条)
[旧]: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新]: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四)新增公务员就职时宪法宣誓制度(新增第九条)
[旧]:无
[新]: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五)明确有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第十一条)
[旧]:无
[新]: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录用、奖励、培训、辞退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新增担任公务员的条件,更加强调政治素质、心理素质
[旧]: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于该新修改部分内容比较多,后期我会用连载的方式继续给大家进行总结和分享。
根据上述知识点的学习了解。下面我们通过一道题目来检测一下学习掌握的效果。
例题.(多选)下列关于19年新修改的《公务员法》说法正确的有( )
A.新增“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B.新增“公务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C.干部任用原则没有改变,依然是“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D.公务员担任条件新增“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以上例题,答案分别为:ABD。
如果有做错的小伙伴,具体错误的原因,大家可以自行仔细研究以上论述来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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