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2 14:28:33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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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为大家带来《《继承法》中遗嘱继承要点梳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对于《继承法》相关知识点的考察,总的来说难度不大,记忆性考点居多,考察方式既有理论考察又有案例考察。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继承法中很重要的一个知识点——遗嘱继承。
学习遗嘱继承,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继承,继承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效遗嘱的指定,承受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他人财产的人为继承人;财产将被他人继承的人为被继承人。由此可知,继承方式有两种,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今天主要学习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的遗嘱形式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袋鼠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这也是事业单位考试的重点内容。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首先形式上要求公证遗嘱只能是书面遗嘱,同时因为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故效力最高。其他形式的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其他遗嘱的效力看时间,一时间最靠后的为准。
自书遗嘱,顾名思义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同时要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与自书遗嘱相比,自书遗嘱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明确立遗嘱人,但代书遗嘱显然不具备这样的可能,故需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里的无利害关系人是指与遗嘱及继承关系无利害关系,比如继承人的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就不宜做见证人。
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同样要求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要求同上。
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应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时,遗嘱内容主要就是靠两位见证人的口述,真实性确定性更难以保证,故遗嘱人只有在极其危急情况下,无法订立别的形式的遗嘱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机解除,当事人恢复了订立其他形式遗嘱的能力,口头遗嘱自动失效,如无其他有效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继承财产。如张三突发脑溢血,紧急送往医院救治,进手术室之前请两个护士当见证人立口头遗嘱,所有财产归自己小儿子,此时遗嘱有效,后张三手术很成功,出院回家,恢复了订立其他形式遗嘱的能力,但未订立新的遗嘱,隔天,因交通事故去世,此时,张三的财产应如何分配呢?本案中,因张三出院回家,恢复了订立其他形式遗嘱的能力,故之前的口头遗嘱自动失效,此时又无其他有效遗嘱,故应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以上是遗嘱继承相关知识点,做题时尤其要注意遗嘱有效要件及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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