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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岗位应当何时具备职位要求的各项报考资

2022-01-20 17:23:2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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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岗位应当何时具备职位要求的各项报考资格条件?

  答:除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放宽到2021年7月31日外,报考者在报名时即应完全具备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例如: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则报考者在报名时即应具有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成绩过线、网络查询等均不能作为报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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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财政机关不再把企业置于直接管理之下,并不等于完全放弃对企业经营活动的_______和_______。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 管理、限制
B . 领导、控制
C . 引导、控制
D . 引导、制约

  ---------------------------------

  参考答案:D

  ---------------------------------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从第二空入手
第二空:本空为感情色彩。
A选项“限制”指规定范围,阻碍。感情色彩偏消极,排除A。

B、C选项“控制”指使处于自己的占有、管理或影响之下,语义太重。与文段“不再置于直接管理之下”不符,排除B、C。

第一空:本空为语义关系。
代入验证。“引导”指带领、使跟随。“不再直接管理,不等于放弃引导”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010-黑龙江-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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