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1 18:28:0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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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新县卡房乡人民政府岗位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答:考察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档案造假的,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违规违纪被发展为中共党员的,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未满有关政策规定或本人承诺最低服务年限辞去公职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2河南省考新县卡房乡人民政府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新县卡房乡人民政府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新县卡房乡人民政府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我国《物权法》中的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________三大类。
A . 地役权
B . 质权
C . 担保物权
D . 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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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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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故本题选C。
知识拓展: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质权一般指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2010-浙江-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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