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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中共沁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沁阳市监察委员会岗位被其他

2022-01-22 12:01:51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河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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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南省考中共沁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沁阳市监察委员会岗位被其他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的,应当怎么办?

  答:报考者在参加考录过程中,如被其他其他机关(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应当即刻如实报告,并中止参加本次招考,招录机关(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人选。若不如实报告,一旦查实,公务员主管部门有权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2022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招录专题

2022河南省考中共沁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沁阳市监察委员会岗位预计将于2月份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公告,中共沁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沁阳市监察委员会的岗位预计于3月份开始笔试,备考时间紧张,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准备公务员考试,多做试题。

  2022年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中共沁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沁阳市监察委员会岗位笔试题目练习及答案解析

  [单选]

李强买房首付不够,向好友刘雷借了三万元,由于关系非常好,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依照法律规定:

A . 刘雷无权要求李强支付利息,但可以要求李强立即还款
B . 刘雷无权要求李强支付利息,但可以要求李强适时还款
C . 刘雷有权要求李强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D . 刘雷有权要求李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参考答案:B

  ---------------------------------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因此刘雷无权要求李强支付利息,但可以要求李强适时还款,所以选B。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刘雷可以要求李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而不是立即还款,排除。

C、D选项:刘雷无权要求李强支付利息,均排除。

故本题选B。

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15-河北-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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