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分校

您当前位置:河南人事考试网 > 热点资讯 > 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和专用结

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和专用结余有何区别

2022-08-01 13:09:4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人事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和专用结余有何区别,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nht678) 。

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和专用结余有何区别

“专用结余”不同于财务会计中的“专用基金”。专用结余仅指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基金,而财务会计的专用基金不仅包括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基金,还包括从收入中直接提取或按规定直接设置的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的核算基础为权责发生制,专用结余使用的核算基础为收付实现制。从提取、设置或使用“专用基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出“专用基金”科目和“专用结余”科目的区别。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

来源的特定性,按规定主要从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及单位结余中提取形成;用途的特定性,按规定用途使用,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与购置、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与待遇、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等。

分为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等种类。

职工福利基金按规定从单位结余和收入中提取形成,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职工个人生活困难补助等开支;

医疗基金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开支标准从单位收入中提取形成,专门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

修购基金由单位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中提取以及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形成,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购置开支。

以上就是对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和专用结余有何区别的全部解答如果你想要了解或者学习更多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华图教育官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称为法律适用。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国务院

D、监察委

  ---------------------------------

   

AB
 

我国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法院(国家审判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选项A、B正确。

干扰选项分析:

国务院是我国的行政机关,而监察委是我国新增的监察机关。选项C、D错误。

扩展知识

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法律制定是国家对权利和义务,即社会利益和负担进行的权威性分配;法律的遵守、执行、适用则是把法定的权利和义务转化为现实的权利和义务,把文本上的法律转化为现实中的法律。

(一)法律制定

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根据我国《宪法》、《立法法》等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可以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当地民族的具体情况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有权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自主地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

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二)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在法律运行过程中,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在社会主义国家,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是守法的主体。

(三)法律执行

在广义上,法律执行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狭义上,法律执行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在法律运行中,行政执法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

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另一类是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

(四)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行使国家司法权。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法规,公正司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解决法律纠纷,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捍卫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秩序。

  以上是2022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和专用结余有何区别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陕西省事业单位,西安市事业单位,长安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和专用结余有何区别,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频道。

时政热点

本文标签: (编辑:河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2022河南遴选公务员晒分 查分差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