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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事业单位聘用制和事业单位编制有什么区别

2022-08-02 01:07:3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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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事业单位聘用制和事业单位编制有什么区别

  1、工资开支来源:正式编制人员工资由财政拨款解决;合同制人员工资由单位预算外收入中解决。

  2、福利待遇: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3、正式编人员可以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合同制人员不能。

  4、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 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

  5、合同制人员随时会被辞退;正式编制人员如无错误必须要工作满合同年限才能辞退。正式编制人员一般一签就是3到5年的工作时间。

  6、正式编制人员需要每年去人事局缴纳人事代理费用;合同制人员不用。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直接和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来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临时工就是事业单位中没有在编制内人员,这些职工大多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来签订劳动合同的。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          )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A. 合同

B. 侵权行为

C. 无因管理

D. 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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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

ABC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扩展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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