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每个职位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3:1的,可以进行岗位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取消、核减或保留招聘计划的意见,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进行取消、核减或保留(见附表)。
特此公告。
附件:黄石市市直和城区国有企事业单位2023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表
中共黄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