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汉市2023年选聘生专项选聘公告》要求,根据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考察体检情况以及选聘单位意见,武汉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了拟聘用人员名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
共368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7个工作日。
三、有关事项
1、如公示对象存在不适宜聘用的问题,请向武汉市委组织部反映。经调查核实,如拟聘用人员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将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无异议的,由武汉市各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规定与学生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按照武汉市选聘生有关规定,办理其就业报到、落户、岗位认定登记、进编、工资兑现等有关手续。
3、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选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应先与原单位解约,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选聘生在被聘用之后,应当按规定时间报到入职。对无故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毕业生(考上选调生、公务员或继续入学的除外),市委组织部将视情况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5、2023年选聘生岗前培训班拟于7月中旬举行,请聘用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注意培训通知。
四、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7-82401251,027-8240272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武汉市2023年选聘生拟聘用人员名单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