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猇亭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申请,猇亭区人社局核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通过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2023年3月6日招聘报名缴费结束后,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仅有1人,未达到《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现按规定予以取消。取消岗位考生的报名费用,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考生。
宜昌市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