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保康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组织考试,按照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为
25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有关要求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请参加体检考生于2023年3月9日(星期四)7:30准时到保康县人社局办公大楼7楼708室集合,集中组织体检。
(二)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见附件1,合计25人。
(三)体检内容
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应禁食、禁饮水。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态。衣着要宽松,不宜穿着不方便脱换、带有金属饰品的衣裤。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未完成规定的体检项目或因特殊原因且未主动报告,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对象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实施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凡是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同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4.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张,体检费用自理(自备现金约400元,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5.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手写放弃声明拍照电子档发送至保康县人事考试院有关工作人员QQ邮箱:1229351770@qq.。
6.体检结束后,将在次日联系需要复查考生(其他考生不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所有体检考生直至次日16:00前暂不要离开保康县城,与体检领队人员确认可离开后方可离开。
二、提交个人自传材料
体检结束后,请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并体检合格的人员提前撰写个人自传,以备考察使用,来体检时直接上交给工作人员。考生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用A4幅面纸张手写),须如实全面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工作经历阶段时间上不得出现断档。温馨提醒:家庭成员与社会主要关系人员不能重复。
三、提交个人学历档案材料·
请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并体检合格的人员务必于2023年3月20日前将本人学历档案材料提交县人事考试院(702室)。有就业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个人在就业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1份,已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缴费明细1份,未及时提供社保等资料影响工龄计算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提交个人档案材料需开据调档函的,请与县人事考试院联系(702室),联系电话:0710—5990023。
四、考察工作安排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方案另行制定,请考生确保电话畅通。
五、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保康县城关镇清溪路97号。
2.办公电话:0710—5990023。
保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