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在职教师简章》,经报名、考核、资格审查等程序,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1日~25日。如对拟选聘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时间向如皋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7620339)反映。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按本次考核名次(总分相同的适岗评价高者优先,适岗评价相同的在我市先入编者优先)依次双向选择具体工作单位,具体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达现场或不按规定确定具体工作单位的,取消选聘资格。
拟选聘人员须在现工作单位认真工作至本学年结束,如经现工作单位确认,不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工作质量下降的,取消拟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再报名参加各类选聘。
所有选聘人员到新工作单位报到后,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人事关系单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终止如皋市教育系统人事关系。
附件:2023年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在职教师拟选聘人员名单
如皋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0日
2023年如皋市部分学校公开选聘在职教师拟选聘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