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鹤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简章(2)
2011-12-07 09:2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未知-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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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程序
1、报名。各县区党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符合公开选拔资格条件人员积极报考。县区和市直单位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干部德才表现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呈报推荐报告,连同报名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干部人事档案等材料和《鹤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表》、《鹤壁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报名情况汇总表》(表样从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刻光盘上报电子文档)、近期免冠彩色同版2寸照片5张,于12月8日17:00前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青干科(市委市政府第一综合楼5楼522房间),过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主要依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将其名单和考试成绩在网上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电话通知本人。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选拔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成绩在网上公布。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6、体检。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7、决定任用。根据面试成绩,结合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后确定任用人选,并向社会进行任前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公开选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照规定程序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保留试用期间的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