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河南焦作市直学校、解放区学校招聘教师(4)
2011-10-28 10:23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焦作教育局-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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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和答辩总分值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分,答辩占2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的名单公布时间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另行通知。
市直中学(职业中专)音乐表演(钢琴)和幼教教师加试专业技能,分值为100分,考试方案在面试前公布。报考以上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4、考核
各岗位按1:1进入考核。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岗位考核过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递补。
5、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按报考岗位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 ,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聘用人员按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