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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考试内容为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两门实际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计入笔试成绩。考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交通运输局按不超过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折算成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的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通过实地调查了解,调阅档案材料等办法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对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要认真执行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杜绝不正之风。

  六、本公告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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