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生活待遇政策常见咨询问题200问汇总(8)
2011-10-09 16:28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 微博:henanhuatu
- 微信:hnhuatu
- QQ群:71486046
- YY讲堂
【导读】河南军转干,军转干考试报名,军转干政策,军转干安置,报名时间,考试公告,考试大纲,河南军转,军转干考试,军转培训,军转辅导,军队干部,军转干考试真题,军转资料,军转真题,军转考试网,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考试时间,军转干安置政策,军转干问题,华图,河南华图,华图教育
41.问:救济费如何使用?救济费掌握使用的原则?
答:救济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对干部、士官、义务兵、在编职工及其家庭生活困难的补助,也可用于对伤病员的保健补助。救济费掌握使用的原则困难多的多补助,困难少的少补助,经常困难的经常补助,临时困难的临时补助,不搞平均分配。
42.问:济南军区防暑降温费的享受地区和执行月数是怎样规定的?
43.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享受条件?
答:育龄夫妻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经本单位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区)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领证之日起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满18周岁停发。
44.问: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如何发放?
答:夫妻双方都在军队工作的,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在军队工作,另一方在地方工作的,军队一方只发一半;一方为无工作的随军家属或农民,由军队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给。
45.问:在何种情况下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
答: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士官,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一是妻子符合随军条件,是农业户口,或者虽是城镇户口但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二是妻子在地方有正式工作,比照随军条件可以调到部队驻地安置而不来部队驻地安置的团职以下干部、士官;三是家属随军或比照随军条件妻子调到部队驻地安置工作后,干部、士官调往边防、海岛或高原艰苦地区,其家属随迁到上述地区安置有困难的(含团以上干部);四是在特殊地区部队和岗位服役的干部、士官。干部、士官配偶到部队探亲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所超月份不发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