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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政法干警面试热点国务院公车配备管理办法

  “公车消费”2010年缩减17亿 从公车改革看“行政吸纳政治” 国家机关公车改革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原副书记李宏向《新京报》记者透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分别针对省部级和省部级以下单位做出规定,省部级官员配车,使用年限从5年一换变为8年一换。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不能换车,“车随人走”。

  据了解,这份文件已下发到各级党委政府,但尚未向社会公布。各省份就此办法正在修订地方法规,在新办法出台前,一律停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和配置审批,并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

  3月初,财政部根据此办法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从预决算关口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管理办法》中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将单列预算,不再计入“公务开支”的大账本里,公车开支也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而在2010年12月29日,国新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有关情况时就曾透露“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要出台有关公车配备使用的新规定,这个规定比过去更加严格。”

  上述《新京报》报道称,据李宏透露,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省部级官员配车,使用年限从5年一换变为8年一换,8年后车若还能用,将继续使用。省部级官员配车排量要求未降低,但费用要求降低。省部级官员提升职务后,不管升职还是平级调动,车都要跟人走。对于省部级以下单位,新办法除规定排量和价格外,还要求按人员编制定车辆的多少,但车辆不能固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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