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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外税提醒消费者:你是纳税人

  这是从理论上做的阐释,在实际运作中,价内税和价外税也存在明显区别,前者让人懵懵懂懂地纳了税还不自知,而后者却提供了某种可能,可以把税纳在明处,纳税人胸中有数。购物小票上的一行字在提醒着人们:你是一个纳税人,是这个国家的政府机构和其中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供养者。如有些国家所做的那样,在零售环节(或服务行业)的商品售价(或服务收费价格)上分别标明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价格多少,以及所纳税金多少等等。这才是地道的价外税。

  我国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意义并不完整,在零售环节上依然沿袭了价内税的形式,即商品价格(或服务收费价格)在价签上标出来的只是一个数字,价税还是不分的,价外税的真正含义也就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例如,北京中关村电脑零售市场上的电脑配件的报价销售中,消费者如果向销售者索求发票,就会被要求支付价格之外的税款,而在商品的价签上,并没有明确标示出任何有关税收的信息。这是个非专业人士难以注意到的奥秘,税收完全隐匿在价格之中了。

  严格说来,在中国,对商品和劳务征收的间接税采用的基本上都是价内税形式,价外税只存在于零售之前的环节中,对消费者来说没什么实质意义,甚至可以说,中国根本就没有真正的价外税。当初之所以采取这种奇怪的“价外税”形式,据税务部门的解释,是担心消费者难以接受价税分离的现实而引起物价上涨。此说不无道理,但对于税改十几年以后的消费者来说,如若人们明白了价内税和价外税的真实含义和差异,其感受与改革之初肯定就会有所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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