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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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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牟平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5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统招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及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报考专科、中专学历非定向职位限烟台市户籍或烟台市生源。

  (七)研究生报考普通管理职位,不受专业限制(详见岗位要求)。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条件。

  (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

  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

  应考人员学历证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所有毕业生均须于2012年7月底前毕业。参加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至2012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6月30日

  查询时间:2012年6月26日--7月2日

  缴费时间:2012年6月26日--7月1日

  报名网址:http://www.ytrsks.gov.cn(烟台人事考试网)

  具体报名办法是: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网站报名,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3.5×2.3CM、156×114像素、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牟平区以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此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审核机关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12小时后至7月1日中午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6月30日报名的于7月1日上午查询)。审核机关应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日15时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6月30日24时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2年6月26日-7月1日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的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7月6日前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报考牟平区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的人员自备不少于5分钟的视频资料(由本人播报或主持,如果是新录制的视频,播报内容最好为新闻)。视频资料务于2012年6月26日前利用特快专递方式(标注应聘字样)邮寄至烟台市牟平区广播电视台(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529号,邮编:264100,视频资料要刻成光盘,并附书面个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要包括个人身高、体重、裸眼视力、学习和工作简历、本人电话联系方式等)。参加初审人员接到合格通知后登录烟台人事考试网报名。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6月30日-7月1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牟平区南华街699号)三楼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以下人员采取笔试加分办法

  1、省级优秀毕业生(报考岗位相应学历时取得)笔试成绩加2分;

  2、驻我区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笔试成绩加2分;

  3、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和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人员笔试总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和定向招聘的应聘人员本人务于现场审核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项目可以累计加分,但每名考生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华街699号)三楼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审核(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及委托书),有关材料包括: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公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基层服务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区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包括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类别、所在地、随军时间及现主要生活来源等)、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审核无误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加分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定向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计划调剂到非定向招聘岗位,原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同时调剂到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实施加分。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区招考办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烟台市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查询)到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牟平区南华街699号人社局后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二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经区招考办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规定,《岗位需求表》中“工作年限”为人事档案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工作时间,报考人员人事档案未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部门管理或未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按实年计算,截至日为2012年8月30日。

  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招考办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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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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