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2 18:22:13 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 //ha.huatu.com/fajian/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同步华图教育发布: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审理期限,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 。
【备考】河南初任检察官招聘【课程】河南初任检察官培训辅导课程 【电话】0371-87096515
第1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考点]延期审理
[相关法条]
解析:延期审理主要是把正在开的庭或准备开的庭因为特殊情形的出现而推延到下一个时间,延期审理适用于具有可预见性的情形
第135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考点]审限制度
[相关法条]
《民诉意见》第164条、《调解规定》第4条、6条
解析:1、根据《民诉意见》第164条:审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2.根据《调解规定》第4条、6条: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答辩期届满前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自愿继续调解的延长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第13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以上是河南初任检察官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审理期限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河南初任检察官,辅导资料,法律法规快讯信息敬请关注河南法院检察院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编辑:admin)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