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5 13:22:09 河南遴选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xlx/ 文章来源:新密市政府网
四、选调(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聘)公告在中国新密网站、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聘)规定的取消其选调(聘)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2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017年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享受政策放宽条件的相关支持性依据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本人编制卡和个人信息采集表。
《2017年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自行下载。
各职(岗)位拟选调(聘)人数与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职(岗)位的选调(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3.报考者于2017年3月2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写作能力测试通知书》)。
(三)考试。
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综合事务职位和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中心文秘岗位选调(聘)考试,采取写作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
新密市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综合事务岗位选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1.写作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统一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命题和评分委托第三方独立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功底和实际写作能力。具体测试地点、时间详见《写作能力测试通知书》。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笔试。笔试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命题和评分委托第三方独立进行。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已取得司法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选调(聘)动机与拟任(聘)职(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根据写作能力测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选调(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新密网站、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写作能力测试(或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照写作能力测试或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选调(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聘)名额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选调(聘)职(岗)位空缺,按照本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考察对象。根据体检情况,按照拟选调(聘)名额1:1的比例,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察对象。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中国新密网站、中共新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通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个别考生不能确定为选调(聘)考察对象,造成的选调(聘)职(岗)位空缺,按照本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公示。由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一贯政治表现、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群众基础。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组要在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选调(聘)职(岗)位空缺,按照本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察情况,按拟选调(聘)名额1:1的比例,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聘)人选。
(八)试用。拟选调(聘)人员到选调(聘)职(岗)位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九)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聘)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咨询电话:
0371-69820760(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监督电话:
0371-69822600(新密市纪委) 0371-68508258(新密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017年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是2017年郑州新密市纪检监察系统选调(聘)工作人员16名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22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培训考试中心(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北大厅),报考者于2017年3月2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写作能力测试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更多河南公选遴选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公选遴选招聘群,更多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公遴选(hnglxks) ,个人微信号咨询(18937143577)。及关注河南公选遴选招聘网/河南人事考试网。
本文标签: (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