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5 17:45:3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uojia/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
【导读】华图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河南华图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二章 义务与权利,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 备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你推荐公务员备考用书,面授课程。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nht678) 。
特别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河南华图教育刊登本文,主要为了方便用户参考历史条例,不承担因信息传播造成的连带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二章 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学习国家公务员条例(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申诉和控告;
(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本文摘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点击进入) | |||||
国考 | 估分对答案 | 成绩预约查询 | 面试礼包 | 面试提前学 | 历年职位及分数线 |
资讯 | 国考招录专题 | 招考公告 | 历年考情 | 行测备考 | 申论技巧 |
课程 | 好课程助上岸 | 红领决胜 | 红领培优 | 红领尊享 | 课程咨询 |
备考 | 备考资料| 备考用书 | 备考专题 | 考题解析 | 备考空间站 | 历年分数线 |
以上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二章 义务与权利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国考报考指导快讯信息敬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国考报考指导 (编辑:周小图)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全文)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