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5 18:04:5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uojia/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
【导读】华图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同步河南华图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五章 考 核,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 备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为你推荐公务员备考用书,面授课程。更多资讯请关注河南华图微信公众号(hnhuatu),微信号:(hnht678) 。
特别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河南华图教育刊登本文,主要为了方便用户参考历史条例,不承担因信息传播造成的连带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条 国家行政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国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二十一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二十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年度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人员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经考核委员会或者考核小组审核后,由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对担任国务院工作部门司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意测验或者民主评议。
第二十五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
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对国家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本文摘自《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点击进入) | |||||
国考 | 估分对答案 | 成绩预约查询 | 面试礼包 | 面试提前学 | 历年职位及分数线 |
资讯 | 国考招录专题 | 招考公告 | 历年考情 | 行测备考 | 申论技巧 |
课程 | 好课程助上岸 | 红领决胜 | 红领培优 | 红领尊享 | 课程咨询 |
备考 | 备考资料| 备考用书 | 备考专题 | 考题解析 | 备考空间站 | 历年分数线 |
以上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五章 考 核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国考报考指导快讯信息敬请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频道。
本文标签: 国考报考指导 (编辑:周小图)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四章 录 用
下一篇: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章 奖 励
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华图总部: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8296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华图分校:河南华图郑州黄河路交卫生路向北三叉口东50米路北华图教育培训基地
(红旗路交卫生路东50米路北)
客服热线:0371-8709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