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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濮阳市班级授课制的评价

2022-08-15 16:22:02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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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濮阳市班级授课制的评价

班级授课制的评价。

班级授课制的主要优点:

(1)有利于经济有效地、大面积地培养人才;

(2)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3)有利于发挥班集体的教学作用。

不足之处:

(1)不利于因材施教;

(2)不利于学生独立性与自主性的培养;

(3)教学形式缺乏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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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濮阳市班级授课制的评价教师招聘考试

河南省濮阳市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多选题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 )。A法定监护 B指定监护C委托监护D代理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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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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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的监护。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设定有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两种形式:(1)法定监护。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自然的监护人,这种监护资格自未成年人出生开始。父母离婚不能使任何一方丧失监护资格。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孩子的监护权;(2)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者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监护人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而设置的监护。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A、B两项正确。C项:委托监护是指监护人委托他人代行监护的职责。但委托监护是一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是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履行监护职责、处理监护事务的协议,须有监护人委托与受委托人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因此,委托监护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与题干不符,排除。D项:代理监护的概念在法律上不存在,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AB。

【教师招聘系列—中学教综】2022教师招聘考试65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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