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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鞍山市教育法的特点

2022-08-18 09:30:24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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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鞍山市教育法的特点

教育法的特点:

①教育法是一种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这是从教育法所具有规范性角度来探讨的;

②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国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讨)国家能过法定程序采取制定或认可两种方式确定的行为规范才能成为法。

③教育法是统治阶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鲜明的阶级性角度)

④教育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特殊的强制性角度)

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观规律法定化了的行为规范。(遵循的客观规律性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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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鞍山市教育法的特点教师招聘考试

辽宁省鞍山市教师招聘考试题目及答案解析:

 单选题

 普通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 )。A幼儿教育 B中小学教育C高等教育D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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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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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普通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普通教育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基础学科,也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应用学科。普通教育学既要研究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也要能够回到教育实践中去,指导具体的教育实践。它应当在个体的身心和谐、全面发展方面产生具体的“发展效应”,也应当在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方面产生直接的社会效应。普通教育学是一门研究中小学教育的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青少年儿童的普通教育,即中小学教育。B 项正确。A 项:从广义上说,凡是能够影响幼儿身体成长和认知、情感、性格等方面发展的有目的的活动,都可以说是幼儿教育。而狭义的幼儿教育则特指幼儿园和其他专门开设的幼儿教育机构的教育。幼儿教育不是普通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与题干不符,排除。C 项:高等教育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我国高等教育学历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不是普通教育学的研究对象。与题干不符,排除。D 项:最初,当时的政务院把职业教育称为“技术教育”,层次定在中等教育以下。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具有必要文化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技术,身体健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级和中级人才”。党中央和国务院将技术教育称为“职业教育”,它是普通教育的组成部分。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 B。

【教师招聘系列—中学教综】2022教师招聘考试65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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